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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民间文艺学经典研究范式的当代适用性思考
——以形态结构与文本观念研究为例
康丽
原文刊载于《清华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1期
摘要
形态结构研究与文本观念研究,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是民间文艺学行之有效的、且占据主导位置的经典研究范式。但是,随着学界研究视域渐向日常生活实践的方向转换,这两种经典范式的当代适用性开始成为影响学者进行方法择选的重要问题。严格来说,研究范式的讨论,实质上指涉的是学术视角与对象认知的针砭。对这一问题的追索,探赜的不仅仅是具体研究方法的时代命运,更为重要的是,在这一过程中,揭示出促动学者进行范式的沿用、转换、甚至重构时,必须予以审慎思考的学科认知问题。
关键词
形态结构;文本观念;传统;稳定性
同民俗学一样,民间文艺学一直都将“传统”作为学科前行的基础与动力。只不过,在民俗学的研究视野中,“传统”的承载形态是复杂多样的,其多样化的形态几乎可以涵括地方社会生活的全部内容。而在民间文艺学研究中,“传统”的呈现更多地聚焦在具有口头传承特质的民间叙事上。因为这种叙事特质的存在,使得“许多对于口头传统、口头叙事和语辞艺术的研究,都是以‘文本’这个概念作为出发点,从而建立在搜集和分析的基础之上”。形态学研究方法、结构主义的分析模式、文化释义的解读途径等技术路线与工作手段,给予民间文艺学界以极为深远的影响。但是,近年来学者的眼光更多地聚集在日常生活的实践层面,更为关注民间叙事的现代命运、变迁过程与主体实践。以“事件、过程、交流行动与实践”为标志的“语境”和涵括了“传统、事件、表演者、受众以及研究者”在内的“建构”,作为核心术语进入了学者的视野,成为学界在“口承—书写”框架下深入反思“文本”性质的重要助力。这种研究视角与立场的转换,让越来越多的学者意识到,传统民间文艺学研究对其学术立足点——文本的理解过于偏狭了:将文本视为“等着被筛选和分析的原材料”的看法,实质上将文本的性质固化在以书写为基础的静态存在上。这种看法仅仅关注了口承文本经由文字转写之后的结果,而忽略了文本的建构特性,屏蔽了所有曾在文本生成过程中发挥作用的影响因素的存在。因此,建筑在书写文本认识上的各种分析模式,也因其无视或无力在文本与地方社会民众生活之间搭建关联,不能为理解生产文本的主体——民众提供足够的认知信息,从而逐渐丧失揭示民众口头传统的有效性。
Oral Tradition and the Verbal Arts: A Guide to Research Practices
Ruth H. Finnegan 著
任何一门学科的发展都是承继前贤、后启新锐的结果,而新锐理论的建构又大多是建立在梳理经典研究的基础之上的。本文尝试以形态结构与文本观念研究为例,探讨这两种经典研究范式在当代的适用性,并追索由此关联出的在进行范式的沿用、转换、甚至重构时必须予以深思的学科认知问题。
一、形态结构研究:同构文本
的集群构成与传统稳定性的体现
在民间叙事研究的文本实践中,文本的聚合形态与结构方式是认知多元异文同源属性的一个基本学术命题。作为研究民间叙事的看家本领之一,形态结构研究对这一命题的回答一直是相当有效的。应该说,无论是以分类为目的的形态学,还是以多元文本同质性为目的的结构分析,从它们成为民间叙事文本研究的关键指向时起,学者们的努力基本上都是围绕着文本之间的关系展开的。譬如,在该领域众所周知的,由芬兰学者安蒂·阿尔奈(Antii Aarne)开创、其美国的后继者斯蒂·汤普森(Stith Thompson)完善的传统类型学研究,就是通过确定文本的“类型”(Type)与“母题”(Motife),为民间叙事、尤其是民间故事的雷同,勾描出具有世界性的同源图景。再比如,俄罗斯形态学大师普罗普(VladimirJakovlevicPropp)的叙事形态学,借助情节与叙事节奏的复现,提炼出31种结构单元——“功能”(Function/функция),并通过确定其组合与固定编排的序列,规定了同构文本多元形态中的基本结构限度,为俄罗斯神奇故事勾划出具有标志性的形态规制。站在“文本”的角度,不难发现,这些被归置到结构主义形态研究下的学术实践,基本上都建立在同样的认识基础上,即文本是凌驾于其生成语境的独立客体。他们的研究所强调的,也都是疏远具体传统的文本独立性。
左:Antii Aarne
中:Stith Thompson
右:Vladimir Jakovlevic Propp
近年来,受后现代主义思潮的影响,人文社会科学界普遍性地将当前的关注重点从中性确定的“客体”或设定的均质制度转向过程和实践。尤其是近30年来,随着表演理论、口头传统等西方理论在国际学界的传播与发展,民间文艺学界逐渐接受了这样一种认识,“一些在过去被称作特殊文化的‘文本’(故事,神话,歌谣等),有时候只不过是一个个体在一个特殊场合的一次表演,或者是被某一人群中的一个个体所制造和拥有。日益增长的关注不再将文本视为等待搜集的客体,而趋向对口头程式的创作、表演、接受、循环或操控过程的看重”。就这样,语境因素的生产特质被纳入到学者研究文本的考量之中,于是,“过程”成为被设定的文本最为本质的表现:任何一个文本的出现,都是对其生成过程的一种节录,都是传统与新生勾连互动的结果。
在笔者看来,有了“过程”与“语境”的视角,文本与文本之间的关联,就不再是遵循线性逻辑的同一源出主体的多元变形,而是具有同质结构、但生成过程各异的文本集群。与超越“传统”的中性文本认知不同,“集群”概念强调的不仅是同质结构在使大量异文可以作为一个整体存在的边界意义,更为重要的是具有同一性的形态结构与生成它的口头传统的差异性之间的复杂关联。因为这些同构文本来源于不尽相同的群体生产过程,抛却了这些过程中民众口传的思维和表述特点、背离了地域或民族群体的整体认知,是无法在集群的层面上真正理解文本聚合构架的成因与本质的。以“集群”的方式理解同构文本的聚合,实质上触及的,是对民间文艺学而言至关重要的一对张力——传承的稳定性与变异性。
对传统而言,传承是其生命力存续的重要表现。故而,民间文艺学才会有“传承之学”的称谓。作为传承之学的民间文艺学,应该回答的是“此时此刻存在的东西从何而来,为何得以存在,其得以存在的深层机制是什么”的问题。言及传承,就不可能不提到在其行动过程中的两种表现——稳定性与变异性,而想要回答形态结构研究当下意义的问题,首先需要正确理解稳定性与变异性的关联。从本质上说,对于包括民间叙事在内的口头传统的传承而言,变异性与稳定性是分处于制衡张力两端的两种叙事力量,只有彼此依存,传统才有传续的可能。单纯地倚靠任何一端,对包括民间叙事在内的口头传统而言,都将是灭顶的打击。因为没有稳定性制约的变异,会将口头传统慢慢带离传统圈定的边界;而没有变异创新的稳定,虽然没有离群的危险,但会因与生活现实的渐行渐远慢慢丧失存活的动力。因此,对两者的探索是从不同侧面来完善对口头传统的整体认识,二者之间不存在任何悖逆之处,且在对传统的研究中缺一不可。既然研究对象的重要已然清楚,那么用以开掘任一对象的研究范式的存在合理性,自然也是毋庸置疑的。
具体到民间叙事的形态结构研究,可以发现,凡是对该模式产生过重要影响的学术发现,从芬兰学者安蒂·阿尔奈对“类型”(Type)的归纳开始,到俄罗斯民间文艺学家普罗普对结构“功能”(Func-tion)的梳理,美国民俗学家斯蒂·汤普森(StithThompson)对“母题”(Motif)的界定,法国结构主义大师列维—斯特劳斯(ClaudeLévi-Strauss)对“神话素”(Mytheme)的假设,美国口头程式理论的创立者帕里—洛德(Parry-Lord)对“程式(Fomula)—主题(Theme)—故事范型(Story-pattern)”的发现,乃至美国学者阿兰·邓迪斯(Alan Dundes)对“母题素”(Motifeme)的开掘,无一例外地都是在传承稳定性与变异性的二元思维框架下对构成民间叙事文本聚合的叙事结构的研讨。上述已知学术实践成果明确了这种研究范式的实际指向,是在结构意义上口传叙事得以持续传承的稳定性。同时,也证实了该范式解决稳定性问题的有效性。对比从安蒂·阿尔奈到阿兰·邓迪斯的相关研究成果,我们会发现,在其一致性的研究指向下,这些学者各自的旨归是不尽相同的。粗略说来,应该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历时取态的传统类型学研究。阿尔奈与汤普森的分类研究是建立在民间故事一元发生假说基础上的,他们对跨文化文本的拆分是为了能够在异文中构拟出故事的原型。第二类,是共时取态的结构主义形态学研究。普罗普、列维—斯特劳斯与邓迪斯都应归属此类。他们三者的学术发现之间是有着一定的互动与承继关联的。虽然对结构单元发现的途径与定名相异,但其共同的努力方向都是想要揭示出文本集群结构同质性的存在。第三类,是关注表演的口头诗学研究。相形之下,帕里—洛德的讨论虽然也是从文本集群的同质结构开始的,但这种结构的程式化形制,是他们用来解释口头传统何以称之为传统知识武库的重要工具。
左:《结构人类学》
[法]Claude Lévi-Strauss 著,陆晓禾、黄锡光 译
右:《口头诗学: 帕里—洛德理论》
[美]John Miles Foley 著,朝戈金 译
左:《古代经典与口头传统》,尹虎彬 著
右:《民俗解析》,[美]Alan Dundes 著,户晓辉 编译
如果从学术承继的角度看,上述三个类别逐一连接的过程,就是对文本构架进行研究的学术发展历程:从传统类型学研究对文本类型性源头的追索,到经典结构主义形态学研究对结构法则与代表人类心智的普遍逻辑过程的提炼,再到口头诗学理论对口传叙事的模式化结构层级——从程式到故事范型的开掘。相应学术成果的累积,让学者的视点逐渐从疏离于传统的文本分析,慢慢转移到文本与传统的互构关联上。尤其是帕里-洛德关于传统持续力量与保守性的讨论,极其清晰而肯定地宣告了:模式化的同质结构,在口传文本集群的传演过程中,是作为制衡变异力量的叙事传统的有机组成部分存在的。
如果说,近年来关注了“语境”与“过程”的文本研究是对叙事传统变异本质的深描,那么添加了帕里-洛德立场的形态结构研究,就成为可以发掘稳定结构的有效工具,并在明确了聚合文本集群的同质结构之后,来揭示结构意义上的叙事传统,告知“在‘传统’标签之下,世代口传的东西是什么?什么是大家公认的形式?”在这个意义上,形态结构研究的当代适用性,最为深切地表现在:它对文本集群结构体系的发掘,可以为辨析民众口头叙事传统的稳定呈现与变异表达提供足够的信息支撑。这种研究模式以结构主义的取态原则,依照形态元素的条分缕析,通过寻找文本集群聚合的基本原则和维系传承中依附地方或民族群体的恒定特性而形成的最终规律,从而最终揭示出民间叙事传演张力中稳定一端的力量来源——这种力量来自于民众的叙事传统,是凝结了文本生成群体在文化传承过程中对自我与其所属文化群体的生活方式的复杂认识与身体实践的结果。一旦在比较的视野下,将代表稳定的结构规律与文本变体进行对照,就可以在两者的差异中发现民众生活赋予文本的地方性特征,从而更好地理解文本当中“最有意思、最意味深长的民间哲学与民间道德的世界”。
二、文本观念研究:历时认知
与共时结构统合研究的可能性
长期以来,民间叙事最为重要的社会文化功能之一,就是以艺术的方式传达民众对生活的认知。这也是惯于遵循历时的思维逻辑来解析文本与创造主体的关联的文化内涵分析方法,成为民间文艺学界经典研究范式的主因。但随着学界对文本概念的知识生产特性与过程本质的强调日盛,这种研究方法也因为操作路径未能脱离书写文化的主观解读模式,越来越多地为关注语境与主体认识的当前研究所诟病。
在以往以文本观念为旨归的研究实践中,文本同样是作为超越具体传统而存在的客体。在相应的分析当中,民众群体的异质性、地方文化的生产性与表演语境的建构性都被一一规避掉。因而,创造了文本观念的民众在此类研究中通常是作为面目模糊的均质群体存在的。而与之对应的分析阐释所展现的,与其说是民众的认识,倒不如说是学者建筑于揣度之上的建构。这种方法饱受质疑的原因,并不在于民间叙事的文本中缺少对观念的表达,而是在于学者对文本观念真实性的误读。
笔者相信,所有尊重事实的研究者,都能认可这样一个现实:在缺失具体讲述语境的情况下,任何文本,哪怕是储量丰厚的文本集群,都很难一一提供能够追寻文化传统全部细节的线索。口头讲述一旦被固化为书写文本,许多蕴含于其中的文化意义就必然会随着与语境关联的断裂而部分地流失或隐匿了。因此,这里的真实性不是指观念的传统性与文本表达的明确性,而是指文本观念与文化现实的互释功能及其存在的方式。诚如上文所言,口承向书写转化的代价就是文化意义的折损。因此,背离语境的观念揭示,会因为对文本口头本质的疏离而难于挣脱研究者主观揣度式的桎梏,其结论的危险性是不言而喻的。但是,这部分文化意义的消逝,并不意味着文本会变为保存形态结构的单一书写标本。因为情节叙事性的存在一定会有民众认知的附着,只不过这些认知不是依存于语境需求的地方性或群体性的认同,而是以观念形式稳固表现的超越地方性或群体性的民众对历史传统的理解。由此可见,基于民间叙事传承的稳定性特征,经历了书写转化的口传文本,能提供给学者寻找并发掘的,只有民众世代相传的、跨越了时间洗礼与地域隔膜的集体生活智慧与社会思想。从这个意义上看,文本观念同叙事结构一样,承担了维系传承稳定表现的功能,被传统赋予了牵引力量。作为叙事传统在文本中的双重存在方式,形态结构的存在与文化深意的存在之间是否存在关联,是值得深思的问题。对文本事实来讲,形式与内容原本就是一体两面的。但这种形之表面的关联,不足以为厘定口传文本集群的传统属性提供充分的支持,我们需要探明的是两者之间更为深层的互构关联。
在田野实践中,笔者发现,民众在讲述民间叙事文本时,总会自觉或不自觉地将切身的情感体验和道德判断融入其中。但他们很少采用概念或论证等抽象的方式直接传达某种观念,因为这种方式是与口语表述思维的特点相悖离的。相形之下,民众更多的是通过“存于记忆中的故事范式传递信息”,所以每个被设置在结构中的结构单元与叙事单位,乃至它们的排列顺序都蕴藏着某种文化深意。这种深意不是学者的凭空臆断,而是民众在传承过程中,因受到叙事结构的制约而不断重温其认知的结果。因此,文化观念的传达并非是与其形态结构无关的。恰恰相反,它们之间的关联非常紧密。一方面,叙事结构通过对民众主体演述的限定,而制约着文化观念的传达。而另一方面,文化观念的传达又在调整结构单元排序的基础上,借由民众主体的演述,完成了它对整个结构框架的影响、更迭乃至撼动。具体来说,叙事结构中稳定的基本结构序列,规定了角色在文本所描述的生活场域中的基本作用。这种作用在反映角色行为社会意义的同时,可以传达出民众投射于角色的情感需求和道德判断。简言之,传达了稳定性的文化观念是在叙事结构的制约下,从文本中确实传达出来的民众思想。因此,无论是以形态结构为目的的研究,还是以文化深意为目的的研究,在进行深究的过程中,都是无法规避另一方对认知文本真相的影响的。形态结构与文化深意在文本当中的互构,足以说明对以两者为目的的两种研究范式确有统合的必要。
但是,受到“形式—内容”这个二元对立思维构架的影响,在学界对研究方法的传统认知中,遵循历时原则的观念研究与取态共时的结构形态学范式同样是以二元对立态势存在的。那么,这两种取态相异的研究范式,是否有可能突破二元框架的囿限,统合在同一对象的研究中?
从目前的研究现状看,学界对此问题的态度是较为壁垒分明的:以普罗普、阿兰·邓迪斯为代表的学者,坚信结构研究是文化分析的基础,两者的统合可以修正以往结构主义故事研究中忽略外部社会历史因素的弊端。譬如,普罗普曾在与列维—斯特劳斯论战的长文中尖锐地声明:“对所研究材料的形式研究和准确的系统描述是历史研究的首要条件和前提……”“只有研究了故事的形式系统并确定了它的历史根源之后,才有可能在其历史发展中客观科学地揭示故事中包含的最有意思、最意味深长的民间哲学与民间道德的世界。”同普氏的观点一致,在邓迪斯的研究中,精确的结构分析也是可以揭示故事文本中所包含和联系的一个社会的重要隐喻的。在他看来,对这些隐喻类型的分析和解释,会为理解民众的观念与行为提供理论支撑。这种看法在认同索绪尔共时研究观点的反对者眼中是难以成立的,因为直至目前,学界鲜少出现在同一研究中结合二者的成功实践,故而,施爱东在评述刘魁立关于民间叙事生命树研究的长文中直言,“共时研究与历时研究是学术史上一对充满辩证意味的矛盾统一体……两者无法共存于一种研究范式之中”。
《西方民俗学译论集》
李扬 译
若是站在研究方法的角度上看,上述两种截然不同的看法,的确是有各自的理论依据的。但是,如果将视野置于民间文艺学方法论的建设上,就会发现,“形态的研究以及结构的研究,如果将来不向历史文化内涵的研究发展,不能成为后者的基础和前奏,而只是把它当作自我目的,那么,这种研究只会停留在一定层面上,其价值可能是相当有限的”。可见,将两种研究范式统合到对同一对象的研究实践当中,不仅是非常必要的问题,而且对在更深层面上把握同构文本集群整体而言,也是极为重要的问题。
与之相关的讨论与试验性的研究实践,对民间文艺学理论的建设而言,都将具有反思和示范的功效。例如,普罗普曾在俄罗斯神奇故事的系统研究中,希望通过对故事衍化的考察来搭建从形态结构分析转向历史文化阐释的桥梁。他以老妖婆的小木屋为例,详述了包括简化、扩展、损毁、颠倒、强化和弱化、故事内部的替代、日常生活的替代、宗教的替代、迷信的替代、古风的替代、内部同化、生活同化等20种故事衍化的类型,来强调日常生活在故事的衍化中起到的巨大作用。在他看来,“整个衍化系列都可以用现实生活对故事的入侵来解释……日常生活不会打破故事的总体结构,但是可以从日常生活中为各种各样的新老更替吸取材料”。普罗普这篇“桥梁”性的文章虽然不长,但是却极为鲜明地指出了,形态结构研究对理解与探究文本的文化观念而言,所具有的基础性与重要性。只有系统的形态结构研究,才能将叙事文本的基本形式与派生形式区别开来,从而判定民众的日常生活在故事中的投射。
《故事形态学》
[俄]Vladimir Jakovlevic Propp 著,贾放 译
笔者也曾在中国巧女故事类型丛的研究中,尝试以文本角色作为勾连两种范式的中介平台。之所以做这样的尝试,是因为研究故事的叙事形态结构与社会文化意义,都是从分析角色行动开始的。只不过,前者关注的是角色行动的抽象功能,而后者关注的则是角色行动的具体承担者以及由这个承担者施发或执行的行动对处于同一关系网络中其他角色的影响。对故事的叙事结构而言,角色的最大功用在于他施发或执行了某种能够推进情节发展的行动,至于是谁承担了这一角色并不十分重要。但问题是,在绝大部分民间故事中,角色不是单一存在的,而是处在由多个角色承担者构成的社会关系网络之中。任一角色的任一行动都有可能对关系网中的其他角色造成影响,甚至导致故事结局、乃至整个讲述主题的改变。我们需要借助这个关系网来判断角色的属性。所以,涉及故事角色的考察,就很难避免这种投射了社会文化的角色关系的影响。由此可以确定,附着于角色能指之上的有两种所指,即结构功能所指和社会关系所指。
为了把握类型丛中具有普遍性的叙事结构,自然要将角色从他身处其中的社会关系网络中抽取出来,使角色与其社会关系所指相剥离,这样才可能把具体角色的行动转化为抽象的结构功能。然而,一旦这种抽象的功能被置回到故事文本中,就会重新被纳入到社会关系网络中与其社会关系所指相融合,成为行动承担者的具体作为。这些行为彼此互动,共同传达了民众赋予故事的文化意义。可以这样说,当研究视点从行动转向承担者时,故事角色也就从结构功能意义转向了社会关系意义。从这一意义转向出发,故事角色的分析是可以充当研究关联的中介层面,即借由角色研究,叙事形态结构与社会文化意义被统合在一起:通过叙事形态结构的变化,观察到角色分布与转换的规律;再通过角色关系及其行为互动的设置,找到它与民众观念变更之间的关联,挖掘出民众赋予故事的社会文化意义。如果普罗普的研究是申明了共时结构与历时认知统合研究的必要性与重要性,那么笔者的尝试则在一定程度上确实说明了这种统合的可能性与有效性。
钟敬文先生曾经将口头性、集体性、传承性与变异性之间的相互关联,规定为是划定民间文学边界的重要标识。在钟敬文先生看来,这四个特征之间具有密切的联系:作为本质特征,口头性与集体性对民间文学的创作与流传起着主导的支配作用。而对立统一的传承性与变异性,是从口头性和集体性作用于民间文学的过程中显示出来的。它们的存在又印证了口头性与集体性的重要意义。关于民间文学基本特质的讨论,从钟敬文先生将其纳入《民间文学概论》开始,一直都是学科的基础性命题。关于四大基本特征是否具有时代适宜性的批评,我们暂不讨论。但是,如果从学术逻辑的思维取态细究这些特征的话,隐藏于其后的是历时与共时这两个时间轴向的重叠——民间文学/叙事传统在口头传承的历时演进中最为本质地经历着多元变异,但总会有与传统关联密切的集体留存制衡着变异的尺度。这种留存一方面表现为有利于讲述主体记忆与口头表达的程式化结构,另一方面则表现为沉积在结构之中的传统观念。至此,我们可以确定观念的传统来源以及它们在共时取态研究中存在的可能。从这样的立场出发,原本被设置在结构形态研究与文化分析研究之间的对立藩篱,变得不再牢不可破。
《中国民间文学研究的现代轨辙》
陈泳超 著
结语
本文的讨论起始于这样的问题:在民间文艺学领域中,以书写文本为出发点的研究方法,在文本概念被反思与重构的当代社会,是否还有继续沿用的可能性与必要性?解答这个问题的关键,是要厘清口传文化的书写文本与体现着生产性的民间叙事传统之间的关联。学界近年来关于“传统化”与“传统化实践”的讨论呈现了一个清晰的事实,即传统在传续过程中更为本质地表现了开放的特性,但是,也始终有种力量将其与新生事物的融合圈定在一定的范围当中,使之不致完全切断与历史的关联。这种力量便是帕里—洛德所关注的传统的保守性。因为保守性的存在,民间叙事才得以冠上“传统”的标签。作为始终体现传承稳定性的形态结构与文本观念,如果将它们视为传统的保守力量在文本中的具体表现,那么对以二者为目标的研究范式的研讨,在本质上指向的其实是民间文艺学的一个核心命题,即文本集群的传统属性与聚合边界,以及如何在充斥着变异的传承中保有它?
回到学科本位的立场上,作为融合了稳定与变异的口头传承,为民间叙事带来了极为多元的影响。它可能是固有文类与文本的转变,也有可能是当前语境中新文类与文本的生成。无论是前者“传统”标签的归属,还是后者新生性质的判断,都是可以通过标定其在传承过程中表现出来的稳定存在——形态结构与固有观念,来判断它们与传统的关联。因此,断裂地看待与使用以上述两种目标为旨归的研究范式,总会让研究者时有顾此失彼或力有不逮的危机感。如果能够转换视角,寻找并运用恰当的研究中介,将两种经典范式统合在同一对象的研究实践中,就可以更为有效地划定口承文本的传统属性与聚合边界,清晰地呈现出历史积淀而成的文化意义在共时层面的存在形制,揭示出叙事结构与文化义存的互动规律,也为在语境视野下的变异研究垒实探究的可能与比较根基。至此,关于经典研究范式的当代适用性的讨论,最终要归结到的是复合了学术立场的选择、研究视角的转换与术语体系的兴建等多元要素的方法论认知变革的梳理。
(注释从略,详见原刊)
文章来源:《清华大学学报》2016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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